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

关于代管职工2021年度慢性病补助票据收取政策调整的公告

  • 2022-09-08
  • 546
  • 办公室

广大代管职工:

按照市医保中心《关于办理2021年度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2】19号)要求,职工服务中心分别于2022年7月17日和2022年8月1日在官方网站等平台就2021年度慢性病补助票据收取工作安排进行了公告。近期西安市医保中心将2021年度慢性病补助票据收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收取票据范围(经资格认定享受慢性病补助人员)
    (一)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门诊慢性病相关费用;
    (二)慢性病享受人员未及时了解直接结算办理流程,且在首次直接结算前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

二、收取票据时间安排

2022年9月8日至9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收取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136号东安商务B座职工服务中心一楼接待室,联系电话:029-82297138。

四、收取要求
  (一)请广大代管职工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交纳票据,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交纳的,可委托家属办理;
  (二)本次收取的票据仅限于首次结算之前的发票;
  (三)药店每次购药发票、处方复印件和对应明细小票整理在一起,医院发票和处方复印件或检查、化验报告整理在一起,购药发票(药店、医院)必须配对应处方;
  (四)为了减少等待时间,请提前算好发票金额和张数;

望广大代管职工相互转告,逾期将不再收取。
    


                  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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