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代管职工:
按照市医保中心《关于办理2021年度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2】19号)要求,职工服务中心已于2022年7月17日在官方网站等平台就2021年度慢性病补助票据收取工作安排进行了公告。鉴于天气炎热,考虑到部分老年职工的实际情况,现将收取票据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一、收取票据范围(经资格认定享受慢性病补助人员)
(一)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门诊慢性病相关费用;
(二)新政策执行初期(2021年元月1日至3月31日),慢性病享受人员未及时了解直接结算办理流程且在首次直接结算前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
二、收取票据时间安排(工作日:9:00-12:00;3:00-6:00)
收取票据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5日,过期将不再收取。
三、收取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136号东安商务B座职工服务中心一楼接待室,联系电话:029-82568170。
四、收取要求
(一)请广大代管职工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交纳票据,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交纳的,可委托家属办理;
(二)本次收取的票据仅限于2021年元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发票;
(三)药店每次购药发票、处方复印件和对应明细小票整理在一起,医院发票和处方复印件或检查、化验报告整理在一起;
(四)为了减少等待时间,请提前算好发票金额和张数。
望广大代管职工相互转告,按要求提交资料。
附件:《关于办理2021年度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2】19号)
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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