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

公告

  • 2017-04-10
  • 1077

为实现中心代管遗属人员精细化管理,确保遗属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现就中心代管遗属认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中心代管遗属人员

二、认证区域划分:西安市内及西安市外

三、认证时间:2017年起,每年6月及12

四、认证方式

1、西安市内遗属:代管遗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于201761日至630日前往业务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个别因身体原因不能外出的,各业务部进行实地认证,并进行信息登记;

2、西安市外遗属:代管遗属于201761日至630日前通过邮递或其他方式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持当天报纸和身份证的照片、《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直系供养遗属协助认证表》(盖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的公章)。

五、注意事项

20174月起,统一暂停所有代管遗属生活费,业务部6月遗属身份认证后,于20177月补发已认证过的代管遗属20174-6月遗属生活费。未按时认证的,待其提供资料认证后,予以补发。   

   

六、认证地点

原市建一公司遗属前往业务一部进行认证,地址: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17号(原二工区家属院高层物业办)。    

联系人:田立峰,84250474

原市建四公司遗属前往业务二部进行认证,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皇城西路13号原四公司物业办院内。           

联系人:高瑞,87399309

原市建五公司遗属前往业务三部进行认证,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41号原西安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机关办公院内。

联系人:陈震,8248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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