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总工会 关于开展“实施精准扶贫战略 救助万名困难职工”专项帮扶活动的通知

  • 2016-09-06
  • 1902

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总工会 文件

市民发〔2016〕213号





各区县民政局、总工会,各开发区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大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和保障力度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进一步落实《西安市临时救助办法(试行)》,市民政局与市总工会决定于7月至9月联合开展“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救助万名困难职工”专项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本次活动救助对象,以全市各级工会建立的“◻◻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电子信息档案库”(以下简称“档案库”)中的困难职工家庭和下岗失业困难人员家庭为主,兼顾有西安市居住证的特困农民工和特困退休职工家庭。

(一)档案库中因下岗失业、患大病、残疾、子女就学、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每月家庭收入减困难支出后人均低于847.5元);

(二)未建档的下岗失业、每月家庭收入减困难支出后人均低于847.5元的困难人员家庭;

(三)退休收入低、且因患大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休职工家庭(每月家庭收入减医疗支出后人均低于847.5元);

(四)因灾害、交通意外等事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救助标准

(一)对审核合格的救助对象家庭给予每户1000元的临时救助金;

(二)对因重大疾病需长期维持医疗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因火灾、交通事故等遭遇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特殊困难家庭,由民政部门按《西安市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相关标准(封顶线10000元),给予临时救助。

三、办理程序

(一)基层单位和困难人员的申请程序

由基层单位工会和困难人员按照《西安市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规定,共同完成相关申报工作。

1.基层单位工会的工作:一是对本单位困难档案中的职工家庭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对其他困难人员协助单位有关部门进行摸底、情况核实,统一进行登记、填表、公示、上报;二是协助职工开具工资收入证明、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等;三是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复印件、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各一式两份,按照困难人员的户籍(人户一致)或实际居住地(人户分离)提交到所属镇街工会或区县总工会(见附件4),对其中特别困难的可予以重点说明。特别强调,这次专项活动是按照民政局的工作程序,以户籍地为依据进行申报、审核、发放救助金的,各基层工会不按原工会隶属关系报送申请材料,只需将困难人员情况登记汇总表的电子版(见附件3)报上级工会。

2.困难人员个人的申报工作:一是提供申请材料: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农民工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财产(房、车)状况资料等,能证明家庭困难情况的书面材料(如近两年来患病情况证明、治疗全部费用单据复印件,缴纳学费单据和其他大额支出复印件等;提供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区所在区县民政局指定的银行(见附件5)储蓄卡复印件;二是办理有关手续:写出书面申请及承诺书(见附件1)、填写《救助申请表》(见附件2);三是报送材料:如果单位不能统一报送申请材料的,则由本人直接报送到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的镇街社会事务科。[nextpage]

(二)审核审批程序

由区县和镇街总工会配合同级民政部门共同完成相关工作。

1.区县民政局的工作:区县民政局及时审批镇街上报的材料,按照此次活动确定的临时救助标准,通过指定的银行进行救助金社会化发放;与区县总工会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每月向市民政局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和数据统计表(见附件6)。

镇街社会事务科的工作:对镇街总工会移交的材料和困难人员个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公示、报批、救助金发放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原申报渠道退回至本人;每月向区县民政局报送相关情况和数据统计表(见附件6)。

2.区县总工会的工作:区县总工会对全市各基层单位工会报送的材料、表格,按救助对象的户籍或实际居住地进行分类、汇总、交送各镇街总工会,及时与区县民政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工作中的出现的问题,每月向市总工会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6)。

镇街总工会工作:及时将收集的申请资料和表格移送同级社会事务科,并协助进行实地入户调查、审核,公示。每月向区县总工会报送数据统计表(见附件6)。

四、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16年7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由各基层单位工会和个人完成申请、申报工作,提交至区县工会或镇街社会事务科。

第二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由各区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所辖街办,在各级工会组织的协助下,严格落实入户调查、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

第三阶段:9月中旬至9月底,镇街和区县民政部门完成救助金发放,各级民政部门和工会进行工作总结及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这次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脱贫战略,实施帮扶城市困难职工的一项具体举措,对建设品质西安,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工会组织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专人执行落实”的责任机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工作程序,切实担负起本级应承担的工作责任,形成级级工作有专人、层层责任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应救尽救、救助及时。

(三)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此次活动中要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作用,区县总工会和镇街工会要打破原有的工作关系,一切以困难职工的户籍地(实际居住地)为原则,按照民政系统的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尽全力做好协助、配合等工作,为困难职工服务要发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市政府这项惠民、利民、服务困难职工的好事办好、落到实处,为西安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工作联系人:

市民政局:郭护刚

电话:86786721  86786722  邮箱:349252249@qq.com

市总工会:陈家悦

电话:86781238  86781239  邮箱:87264578@163.com


附件:1.个人困难申请及承诺书(样式)

2.困难职工专项帮扶救助活动申请审批表

3.基层单位工会困难人员情况登记汇总表

4.全市各区县总工会地址和电话表

5.全市各区县民政局地址电话及各自指定银行表

6.月申请和审核情况数据统计表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总工会

2016年7月19日[nextpage]

附件1

个人困难申请及承诺书(样式)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户口簿上的人组成;

二、申请人收入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家庭收入状况;

三、如实写清申请人的具体困难情况:如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病名、发病多长时间、目前的病情发展)共化去医疗费XXXXX元,或下岗失业(下岗多长时间、目前状况)、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

四、因以上原因特向政府请求给予经济上的救助;

五、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完整。


                                                                                                                      申 请 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总工会

困难职工专项扶救助活动申请审批表

填表说明:困难原因填写患大病、下岗失业、女子上学或意外等原因。此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镇街社会事务科和工会。

附件3

基层单位工会困难人员情况汇总表


填表说明:1.档案号是指档案库中的编号,不在库中人员本栏不填。

2.按困难人员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县分别汇总。


附件4

全市各区县总工会地址和电话表

说明:电话栏中第一部电话为区县工会办公室电话,第二部电话为保障工作、援助中心部门电话。

附件5

全市各区县民政局地址电话

及各自指定银行情况表


附件6

月申请和审核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此表分别由镇街民政、工会和区县民政、工会填写,按照各自工作关系上报





西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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