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

西安市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扩容(二馆)项目询价通知书

  • 2023-05-12
  • 436
  • 办公室

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幸福之路”西安市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扩容(二期)项目,决定以市场询价方式开展,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询价内容

1、项目名称:西安市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扩容(二馆)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北路21号西安黄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电子大楼二楼

3、项目概况: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拟在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北路21号西安黄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电子大楼二楼,建立西安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纸质档案保管室(二馆)。拟利用该场地建筑面积约1600㎡,室内净高5.3m,房屋承重750kg/㎡,目前房屋现状为空置简装。主要功能:用于纸质档案保管场地。

4、    采购方式:询价比价

二、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含档案保管室场地装修劳务采购事项。

三、报价文件

1)、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打印盖章;

    ※以下内容请务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作为评审基本资格条件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报价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

2.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公章需与公司全称相符。

3.资格部分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胶装。报价部分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密封。文件上均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报价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5.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四、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报价方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方对同一种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4.询价小组对单项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最低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否决其报价文件。

   五、响应起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51212:0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516 15:0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136号东安商务E座三楼)。

4、响应文件正式启封时间:2023516 15:00

   六、报价单位须知

 1、响应文件须为纸质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之间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方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七、比价

1.比价流程:先对报价方的资格进行审查,再对报价进行比价。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价方,不允许参与比价环节。

2.比价原则

(1)  比价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对所有响应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一视同仁;

(3)  根据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报价方及其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属于禁止参加报价的供应商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报价有效期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比价过程中,经询价方审查报价方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或者询价过程中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询价方将该报价方淘汰。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3)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4)经询价方审查报价文件,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方将否决所有报价,采购机构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询价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报价方不足3家的将视情况改为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确定成交

1.比价结束后及时告知或公示采购结果。

2.采购机构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需求。

九、解释权限:本询价文件由询价负责解释。

十、项目参考资料

1、场地平面图(附件1)。

2、场地现状照(附件2)。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主管   联系电话:18191583394

 

 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2日

西安市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扩容(二馆)项目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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