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

公 告

  • 2019-05-27
  • 591

各位代管职工:

根据《西安市社保中心关于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统一交由税务部门的通知》规定,从2019年3月起全市的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工作职能已划转至税务部门。由于税务局和社保中心医保费用交接滞后,全市所有参保单位4月份缴纳的医保费用,税务局均未能及时转至社保账户,导致职工住院不能及时挂账、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服务中心已多次和税务局、社保中心沟通,因涉及参保单位较多,预计处理时间较长。近期如代管职工中有急需住院不能挂账的情况,请及时与中心人事托管服务部联系。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87399309


西安建工职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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